各类药材的一般采收原则
1、皮类:一般在春末夏初采收。秋冬如苦楝皮;肉桂等;根皮通常在挖根后剥取,或趁鲜抽去木心,如牡丹皮、五加皮等。杜仲、黄柏采用“环剥技术”。
2、花类:分别在含苞待放时(如金银花、槐米、辛夷、丁香)、初开时(洋金花)或盛开时(菊花、西红花),红花则要求花冠由黄变红时采摘。
3、全草类:茎叶茂盛时采收(如青蒿、穿心莲、淡竹叶),有的在开花时采收(荆芥、益母草、香薷),而茵陈有两个采收期,春季“绵茵陈”,秋季“茵陈蒿”。
4、藻、菌、地衣类:茯苓立秋后,马勃宜在子实体刚成熟时采收,过迟则孢子散落;冬虫夏草在夏初子座出土孢子未发散时采收,松萝全年采。
5、两栖类、爬行类: 夏秋。鹿茸需在清明后 45〜60 天(5 月中旬至 7 月下旬)锯取,过时则骨化为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