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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《综合能力》考试重点十六

日期: 2021-07-06 16:19:50 作者: 孙荣

乐考网小编陪伴大家一起学习,小编每天都会分享消防工程师考试复习资料,今天为大家带来了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《综合能力》考试重点十六,内容如下:

消防评估与管理篇3

1、下列情况不应采用性能化设计评估方法:(考试热度:★★★★)

(1)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;(2)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已有明确规定,且无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;

(3)居住建筑;

(4)医疗建筑、教学建筑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老年人建筑、歌舞娱乐游艺场所;

(5)室内净高小于8.0m的丙、丁、戊类厂房和丙、丁、戊类仓库;甲、乙类厂房、甲、乙类仓库,可燃液体、气体储存设施及其他易燃、易爆工程或场所。

2、建筑物消防性能化设计的基本程序如下:

(1)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用途、建筑设计的适用标准;

(2)确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的问题;

(3)确定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总体目标;

(4)进行性能化防火试设计和评估验证;

(5)修改、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;

(6)编制设计说明与分析报告,提交审查与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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